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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纪委建立实施特约监察员制度

    2022年06月14日 18:0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校内纪检监察队伍体系,拓宽学校民主监督渠道,汇聚更大监督合力,延伸更广监督范围,实现更好监督效果,日前,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建立实施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制定出台了《河南工程学院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该办法内容共计16条,分别从特约监察员的人员构成、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以及特约监察员的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人数设置为8-10名,主要从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先进工作者中选聘,人选的推荐、考察和聘任等工作具体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校工会等部门进行。特约监察员聘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聘用期满自然解聘。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特约监察员聘任到位后,将聚焦学校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就纪检监察机构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支持、配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围绕学校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以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工作,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协调特约监察员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吸纳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促进监督工作发挥实效,同心同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文:蔡晓峰 审核:李宝涛 编辑: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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