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4月23日发布(十四届)第26号公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全体师生以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带头遵守和模范执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基层党组织在学习结束后将相关图文资料发至宣传部文明办邮箱:hngcxywmb@163.com
附件1:《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附件2:《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图
宣传部文明办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