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2019年05月08日 14:41  点击:[]

    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登载管理,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校党委、校行政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信息是指在校园网主页和校内各二级网站(页)上登载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包括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各单位重要活动,反映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比较重要的信息。

    二、校园网新闻实行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主管学校主页新闻网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页)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

    三、学校主页各栏目新闻信息的范围

    (一)“学校新闻”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1.学校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能够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教学科研实力、精神风貌等的新闻。

    2.学校领导参加的大型活动、工作安排、重要会议,或陪同上级领导、国内外来宾来校视察指导、访问交流的新闻。

    3.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工作会议、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4.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的新闻。

    5.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对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优秀师生进行正面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6.两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等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讲学访问的信息。

    7.我校杰出校友的有关信息。

    8.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的宣传报道。

    9.其他具有重要报道价值的新闻信息。

    (二)“部门动态”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1.在“学校新闻”发布内容以外的校级工作和活动。

    2.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为避免重复,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信息)。

    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重要活动,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4.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阶段性常规工作的报道(侧重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新颖视角的信息)。

    5.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取得的新成就。

    (三)“学术活动”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校内有关单位承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学术交流和专家讲学,至少在活动举办一天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活动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活动主题、主讲人、活动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等相关内容)。

    (四)校园网首页“学校新闻”原则上不予发布的内容

    1.学校领导与分管部门日常性的工作研究活动。

    2.各单位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例会、工作部署会、总结会、座谈会、研讨会、协调会等。

    3.各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的活动或会议。

    4.已在校园网首页“学校新闻”中报道过的同类活动。

    5.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6.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关系单位例行来校检查、交流部门工作的新闻(有重要领导莅临学校或签署重要合作事项的情况除外)。

    7.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其他部门或个人相关的新闻(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8.与学校地位不相称或没有任何显示度的新闻。

    9.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10.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

    四、新闻审核

    (一)校园网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提供的宣传报道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导向性和可靠性。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错误等问题,由提供新闻信息的单位承担责任。

    (二)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新闻宣传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新闻宣传的主要责任人、通讯员是本单位新闻宣传的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通讯员撰写的新闻稿件,须经本单位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党政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姓名后,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主页 新闻发布审批表》(见附件),一起报送党委宣传部。无通讯员及审核人签名,一般不予受理。(为保证新闻发布的时效性,要求把《河南工程学院校园网主页 新闻发布审批表》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和新闻一起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

    (三)涉及校领导的新闻,须由新闻来源单位呈送校领导本人审核后,再报送党委宣传部。

    (四)校园网新闻稿件的采用和发布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终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可以发布、是否需要修改、发布类别、配图选择等。党委宣传部对校园网新闻稿件有正当的修改权、建议权、审核权和删除权。

    (五)一般稿件由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负责完成稿件内容的核实、文字的修改及整体的润饰等编辑工作,经新闻中心主任审阅后发布。重要稿件由新闻中心主任审核、党委宣传部部长审阅。

    (六)视频类新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技术指标审核,党委宣传部审定,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七)学校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稿件,在发稿之前须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五、新闻稿件要求

    (一)采写要求

    新闻采写遵循“谁主办,谁负责采写”的原则,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

    (二)时限要求

    1.新闻来稿要突出时效性,特别重要的新闻随时上传;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求当日报送,编发;一般新闻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上传。

    2.各单位拟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新闻稿,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稿件,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三)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校园网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新闻内容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一律用简称。

    3.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一般最多不超过20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4.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5.新闻稿文档应用Word文件编写,标题采用小三黑体,正文字体采用五号宋体,行间距为2倍行距。

    (三)新闻图片要求

    1.新闻报道可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2张,重要报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配图数量。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选取要涵盖全面。

    4.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5.每张图片图像分辨率一般处理成像素不高于1024宽*768高,大小一般不超过500K。

    (四)常用新闻要素具体规定

    各单位新闻报道应尽量统一、规范、得体,现就一般新闻中的常用新闻要素规定如下:

    1.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

    2.新闻地点一般要明确到校内校外,可标识到某栋楼内,不用简称,一般可具体到“第*会议室”,如“综合楼*楼会议室”、“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中心礼堂”。

    3.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党办、校办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部门排序按照学校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等等,要避免“姓名+职务”或“姓+职务”的方式,多位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的简略形式;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如需要应写为“教师”或“学生”。

    4.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五)报送要求

    1.新闻稿电子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应由该单位主管领导或通讯员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hngcxyxcb@163.com。

    2.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报送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审稿人姓名、联系方式。

    3.寒暑假期间如需发布信息,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新闻稿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ngcxyxcb@163.com,同时再电话通知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六、网站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管理,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二级网站新闻的管理,各单位网站第一责任人为党委(党总支)书记。

    (二)校内网站上的信息一经发现有不当之处或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各单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予以修改或删除。

    (三)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应加强本单位用户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要经常更换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七、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河南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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