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网公告、通知的登载管理,依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主页发布公告、通知的范围
1.面向全校教职员工或全校学生的公告、通知。
2.学校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面向校内不确定人群的、在全校有较大影响范围的通知。
4.面向校外不确定单位或人群的公告、通知、声明、启事等。
5. 各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会通知
6.其他需使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内容。
二、面向校内部分人员的通知,原则上不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可采用OA办公系统或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三、公告、通知的拟稿与传送
1.公告、通知应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文字表述简明扼要,数据须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上传前要认真核对,文责由撰稿人自负。
2.公告、通知标题应简洁明了。
3.公告、通知应注明发布单位。
4.各业务(职能)部门面向全校的通知,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上传至本单位二级网站,然后电话联系宣传部,申请链接到校园网主页公告通知栏。原则上不接受纸质通知、公告。
四、公告、通知的发布与管理
1.宣传部接到发布公告、通知的电话申请后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确认须经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在主页上进行链接。
2.重要的公告、通知或特殊内容的公告、通知,须经宣传部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学校相关领导同意。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河南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2日